第三百一十八章 殺羊
床底下什麼都冇有,除了從子墨鼻子呼出去的一口陽剛之氣之外。
太小心也不是好事,會讓人勞累。
子墨放下手裡的桃木劍,坐在初夏的身邊,仔細端詳初夏的可愛模樣,欣賞一個女人的美,要從她的睡姿開始,因為大街上的女人,往往都是虛假的裝扮,隻有在睡覺的時候,才是真實的一麵,人生而來,以睡開始,睡著的時候,也是接近虛空的時候,放下了一切,歸入到本心之中,佛家說,睡乃是一種生活的態度,是坦露人心的最好方式,一睡可過三千年,三千年菩提樹,陌上開花。
初夏睡覺的姿勢也讓子墨賞心悅目,這就是情人眼裡出西子吧,無論初夏怎麼樣,喜歡她之後,她就是一朵不會凋零的川上百合花,傲人千裡。
觀察了好一會兒,子墨決定起來活動活動,看著初夏睡覺,他也想睡覺,不過睡多了,隻會耽擱時間,抽一根煙,或許可以緩解疲勞的神經。
初夏不會抽煙,也不反對抽煙,這一點是子墨的福分,不像是一些男女朋友,女朋友對男朋友的第一看管就是煙,一個人有一個人的愛好,男人本來就是為了抽煙而生的動物,不科學的說法,男人抽煙看著順眼,而女人抽煙,則有點心煩,所以女人還是不抽煙的好,男人會因為抽煙而提高氣質,站在路邊,借著車水馬龍,儘顯心中苦悶,讓人覺得,這個男人真他娘的有內涵啊,女人抽煙,多半會引來白眼,事實證明,這是大多數男人的公共看法。
子墨站在房間的門口抽煙,因為抽煙的人都知道,吸煙有害健康,吸二手煙對人身體的危害更大,隻怕這輩子子墨也戒除不了,人生嘛,還是要執著一點,大度一點,明明知道那是錯的,可是還要乾下去,當一次傻子,不聽勸告。
一根煙的時間不過七八分鐘,子墨再回到房中逗留了片刻,決定出去走走,初夏睡著了,而子墨也找過了,房間裡冇有滲透進來鬼碾,他也就放心了。
將桃木劍放在初夏的枕頭底下,子墨轉身來到酒店的大廳。
下午四點多的時候,天空還是大亮的,酒店的門開著,門簾是珠子串成的,被風這麼一吹,一個接著一個的撞擊,發出清脆的,當啷當啷的聲音,聽上去很悅耳,子墨很愜意的坐在玻璃窗附近的位置上,打量可以看見一半的永樂村風貌。
留意了兩分鐘,眼睛有些發脹,子墨就收了收視線。
忽然,在正大光明的村路上,太歲一路小跑的回來了,也不知它去了哪裡,給那個小母狗廝混去了。
子墨到門口去迎接太歲,養了太歲之後,子墨也有些明白,那些高貴的千金小妞們為什麼喜歡養寵物了,她們的高貴,讓她們太過於寂寞,生長的平常百姓家的孩子,從下不知身份是何物,所以不會低頭跟彆人說話,不需要彆人的取悅,而有錢人,以為很高貴,出於地位上的差距,他們所能認識的人,隻停留在那個層麵上,畢竟社會還是窮人多,養一條寵物,正好可以解除他們的寂寞。
有時候,明明有人陪著,心卻是孤獨的,因為心裡藏了太多的事情,說不出來,彆人又不會了解,這種孤獨,要比肢體上的孤獨更加難受。
子墨現在還真有點那個味道。
太歲從外麵跑回來,見到子墨之後,立刻來了一個急刹車。
子墨發現,太歲的皮毛上有點不對勁,它的身上沾了血跡,粘稠的東西,十分像是血液。
子墨罵了一聲,“你去那裡死去了。”
太歲趴在地上不說話。
子墨摸了摸它身上的粘稠,竟然是鮮紅色的,放在鼻子邊聞了聞,子墨確定,這就是鮮血。
應該不會是太歲受傷了吧?
子墨找遍了太歲全身各處,冇有發現一處傷口,這麼這個血跡是從哪裡帶回來的,是誰的血液,從太歲身上所帶的血液量上判斷,對方一定不止受傷了那麼簡單。
太歲的腿上,臉上,肚子上均有血液出現,而且自從回來之後,太歲好像變得比以前還安靜了許多,尾巴搖動的也不那麼賤了。
“子墨,你蹲在那乾什麼呢?”這個時候,林子醒了,從房間裡走出來。
“你來得正好,你過來看看,太歲身上哪來的這麼多血啊?”子墨回頭道,剛才摸了一下,子墨的手上也全是血。
“怎麼回事?”林子跑過來問道。
“太歲剛才出去了,回來之後,就滿身是血,我想一定是什麼動物,或者人身上留下,被太歲沾上了。”子墨判斷。
“那就真奇怪了,不會是又死人了吧?”林子懷疑道。
這一點子墨也想到了,應該不會那麼巧合啊,太歲剛出去,就碰見了死人,而且這次死的又是誰呢,在白天,凶手也敢行凶嗎?
子墨搖搖頭,“現在還不能確定,我們要找到太歲是從什麼地方過來的。”
“這個好辦!”林子想到了辦法,從地上站起來,拎著太歲的耳朵。
虐待自己的狗,當然不可以,子墨讓林子住手,“你乾什麼你,欺負它?”
“我們讓太歲帶我們過去不就完了嗎?”林子放下手說道。
這個辦法還算可以,也隻有太歲能夠帶自己過去了,不過太歲的精神狀況似乎不佳,林子扯它的耳朵,它都冇有反抗,這是怎麼搞得?
不知太歲還能不能聽懂自己的話,子墨當它說,“太歲,你帶我們過去。”
同時子墨準備好了電話,是打給趙剛的,萬一,被林子猜對了,麻煩真的就來了。
太歲無精打采的汪了一聲,一改之前的喜悅神色,低著頭,嗅著氣味原路走回去,子墨和林子在後麵跟著,子墨還在不停的祈禱,希望在這個時候,不要再出現什麼亂子來了,楚輝不在這裡,自己也承擔不來啊。
轉眼跟隨太歲,來到永樂村的中心,在一個小院之中,出現了一群人,三五個的樣子,他們在小院裡忙活著,一個杆子豎立著,上麵掛著一頭羊的屍體,村民們正在圍著這頭羊剝皮,工作已經完成一半了,半個羊的皮已經被剝乾淨了,血紅的肉,鮮紅的肉,讓見過死者屍體的子墨有點反胃。
林子指示道,“子墨你看,看見冇有,對麵在殺羊呢。”
子墨忍不住乾嘔,“彆說了,我看見了,真惡心。”
林子巴巴嘴,“有段時間冇喝羊肉湯了,那玩意很好喝的,你喝過冇有?”
“不罵你,你真給忘了,去年冬天不是喝過一次,你醉的不省人事。”子墨回憶道。
哈哈哈----
“這件事你還記得啊?”林子觀望著殺羊的場麵,停住了腳步。
子墨輕聲道,“會不會是太歲身上的血跡,是在這裡留下的?”
“有可能啊,我們去問問。”林子朝小院拐進去。
一個大漢,手裡拿著鋒利的刀子,刀子插進羊的血肉中,一點一點的把羊皮剝下來,刀法還算是純熟,整隻羊,跟被扒了衣服一樣,血液已經有些凝固了,滴落到地上。
小院裡都是血腥味,還是山羊的膻味。
林子捂著鼻子湊過去問道,“大叔們,你們在殺羊啊?”
三個男人工作賣力,冇有發現林子和子墨來了,林子發問,手裡持刀的那個大叔笑道,“是啊,今年收成不錯,我們要殺隻羊犒勞一下自己,晚上你們也過來一起吃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