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遇殺手
早餐吃的很不愉快,小雲和小含同誌的眼睛始終無法聚焦,撲閃著大眼睛左顧右盼,據我保守估計,他們視線的高度絕對不會超過據地麵十厘米的高度。而臉上某種色素的濃度,很像某個動物的臀部。
那副惶恐不安的樣子,很有點像作賊被人抓了現行,而那副羞赧,又有點像洞房花燭夜被人揭了蓋頭的新娘。
乖乖,是我被看,很吃虧的,又不是你們!你們的表現讓本就很灑脫的我也有了那麼一點點的不好意思。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賤則無敵。
我還不夠“賤”,所以無法做到無敵。麵對著兩個胡思亂想的富士蘋果,我實在很難做到坦然,所以,我隻有選擇,逃。
“我想買一些女人每個月要用的貼身的……你們要去麼?”我故意將那個東西說的很含糊不清,其實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要說的具體是什麼東西。可是,這兩個天才居然聽懂了,兩人齊道:“去吧,去吧。我還有事,就不去了。”
以古時落後的交通來看,想來你們也未必來過京城,既是和我一樣的人生地不熟,誰能和你有貴乾?能有個屁事?
不去正好。既然對早上的事大家還都心存芥蒂,在一塊兒,還不彆扭死!?
女人愛逛街購物乃天性,據說很多女人隻要一逛上,就會忘記饑餓、疲勞、時間還有方位,更有甚者,會把老公孩子都給逛丟了,最後隻能在天黑時分回家集體集合。
此等購物狂,我雖不及,但自古以來,京城都是全國最為繁華,人數最多,也最熱鬨之地。我逛著逛著,居然鬼使神差的來到了……
穿越定律之一,就是女主隻要一出門蹦達,就是閉著眼睛走路,都能一腳踩到一個或N個英俊到人神共憤的帥哥,好像他們都事先就被哪位很閒的神仙托夢過,某天某時某刻你務必到某地,汝將有百年千年萬年舉世無雙驚天動地之偉大奇遇……
人不可與天鬥,更不能與編劇鬥,所以巧不巧的,這次閒溜達,青青就又按照編劇的意圖非常“有緣”的遇到了一位帥哥。
話說那天天色已黑,可是青青並不急,因為她有住店的銀子,而且京城房子那麼多,客棧自然也多。可是她錯了,等到她真的開始找的時候,她才發現,房子雖多,但卻不是給外人住的,該死的自給自足經濟,讓她走了半天,都找不到一個客棧!(編輯:誰讓你走出商業區,進入住宅區了?青青委屈:我是跟著感覺走,而這感覺的方向,還不是取決於你的芊芊十個手指頭麼?)據科學統計,女人的地理方向感天生就比男人薄弱,要不然為什麼那麼多的前輩大大們就從來冇寫過腰纏萬貫的大俠們因找不到客棧而不得不露宿街頭的糗聞呢?
燭火越來越少,天色越來越黑,人也越來越稀少。好容易來了一個人,我的心中燃起一線希望。那人越來越近,伴隨著也不知是豬肉狗肉還是韭菜臭豆腐的酒臭味道也越來越濃,嘔~~~好惡心啊,我差點吐出來。我捂住了口鼻,而當我看清來人的長相時,我是嚇得連吐也不敢了。那是個麵相凶惡,滿臉胡須之人,好像是個殺豬的,弄不好也許連人也殺過!我忍住惡臭,將放在口上的手掌放下來,因為,我膽子小,我怕我不禮貌的動作會惹人生氣,而生氣的後果,是我所不能承受滴。冇想到那個殺豬男仿佛比我受驚更甚,鬼叫著“狐仙”啊……,就暈過去了。
深夜月圓,孤身女子行走在黑暗中,是好像……有那麼點不正常。我苦笑,冇想到,長得漂亮居然也有可以起到嚇人的作用的時候。
我拍拍胸脯,鼓起勇氣,朝著寬闊一些的大路走,一邊走著一邊想著,此時要是有手機該有多好,哪怕隻有一分鐘的電量也好,我就可以……可轉念又想,就是有手機又有屁用?這裡冇有移動也冇有聯通,我打給鬼啊?
路隻要肯走,就一定會有窮儘時。
我走了約莫半個時辰左右,終於看到了一絲光亮,我朝著光明的方向走去,就看到了一個高高的城門,上麵有個大大的西字,想來就是京城的西大門了。大概是平時就少有人查夜,這幾個侍衛睡得還挺香。
我趕緊往回走,一來我還不想出城,二來,我從來就對隸屬於國家政府部門的國家機器心懷懼意,能少一事是一事。
佩服古人,環保的確實很徹底,即冇有路燈,也冇有絲毫的燈火,一個個封閉的四合院中,前後種滿了瓜果蔬菜和參天的梨樹蘋果和棗樹,陰風吹過,風吹落葉的聲音,總讓我響起殺人越貨的草上飛或者偷香無數的采花賊……
又一陣風吹過,暴露在外的脖子部位的皮膚不知不覺起了一層凹凸不平的小顆粒。我暗想:今晚的風怎麼就這麼涼呢?
按照記憶往回走,前麵是深不見底的小胡同,走不走呢?不走難道要露宿?當然要穿過去!
眼睛瞪得很大,其實這隻是個下意識的動作,其實真正看到的東西有限。地麵很平,可我走的卻是跌跌撞撞,因為在我的心中,總會假想出無數突然的障礙物或者莫名其妙的深淵,每一步我都要抬高腿,再試探著輕輕落下,這一條胡同走得我這個辛苦啊,可是我額前的大包卻讓我欲哭無淚,我……走到了……死胡同……
路,隻要你肯走,就一定有窮儘時。不同的是,他的終點,也許是曬得軟軟的帶著陽光味道的舒適的大床;也許,他隻是一堵告訴你需要回頭的牆。
這種感覺就如同本就尿急的你,卻偏偏站在高度文明人潮洶湧滿是鋼筋水泥的世界裡,好容易找到一個公廁,隊伍早已經排到二裡長,按照每個人使用的時間再乘以人頭數,足夠回家兩個來回了,咬咬牙,回家如廁去。回到家才發現,該死不死的居然停電了,爬到二十層,以為苦難即將終結,卻發現,褲袋上本就隻有指甲大小的洞不知何時已經變成了拳頭般大小,鑰匙自然冇有拳頭大,所以也就自然順著這個拳頭大小的洞口溜出去……
“發泄”無門,欲哭無淚啊……
世上最可怕的就是孤身一人行走於黑暗中,而比這更可怕的是,在經過了無數的努力與嘗試後,到頭來,你卻發現,原來,你是找不到這黑暗的出口與儘頭的……
在黑暗中等不到黎明,那就隻有在黑暗中絕望……
話說穿越中的女主不都是有一種特彆的功夫嘛?那就是在關鍵時刻隨時隨地都有讓自己暈倒的本事。
然後當她睜開眼後,那冰冷的黃土地就會變成粉紅的帷帳,那無邊的黑暗就變成了一道溫情的視線,而這視線的主人公正坐在床邊,相貌麼,那一定是貌似天仙玉樹臨風賽過潘安氣死宋玉,此顏隻應天上有,人間哪得幾回識?
更美妙的是,這個美男一定是一手拿著冒著溫熱氣息的藥湯,一邊滿臉掛著關切的表情,用那天籟般的聲音問候你一句:“姑娘醒了?……”
這當然是廢話,閉著眼睛都有可能是醒著的,何況是睜著眼睛的?
這時女主就一定會多眨巴眨巴兩下眼睛,一方麵表現自己的可愛的好奇的小女生天性,一方麵回答那個“醒了”的問題。
“姑娘體虛,這些補藥是一定要喝的……”又是美男那好聽的聲音。
這時女主一定是皺著美貌可憐兮兮狀:“可以不喝麼?”
“不喝?想死啊?……”這時美男就會發怒。也不管這藥是否確實會對身體有效,也不管是否會對胃腸肝脾腎造成多少的副作用,實在不喝,那就軟硬兼施,實在不行,那就不惜犧牲色相,用……什麼什麼去親自喂!
再再然後,就是二人共同回味那帶著樹葉草根氣息的嘴唇的味道,再再再然後,就是另一段男歡女愛郎情妾意濃的美好故事的開端……
隨著時間的推進,通過女主對男主的逐漸深入了解,就會發現他不止玉樹臨風,而且還風度翩翩,簡直就是集美貌與智慧並存、英雄與俠義的化身,既有富可敵國的財富,又有傾軋朝野的勢力……
可如此一妙人,一帆風順又豈非太無新意?那就一定要在作者的妙筆下,冇有情節也要製造情節,存心加故意加毫無理由的讓青青虐上幾回男主,一虐……二虐……三虐……再虐……
考驗到最後,美男的心依然情比金堅,永遠都對女主忠心不二……
“美男啊……”
我被自己想象的美好情感激動的有些熱淚盈眶,激動下,就情不自禁叫出了聲,而激動下的嗓音也難免有些發啞。
黑暗無情,長夜漫漫,如果你再不去想想美男,YY一些美好的事物,不嚇出精神障礙,恐怕也為時不遠了。
“美男啊……”我一邊想象著梁朝偉王力宏的臉龐,一邊繼續下意識的亂叫。
“哼嗯哼嗯哼嗯……”居然真的有聲音在回答!_│││!我頓時嚇出了一身冷汗。
“朋友,哪條道上的?告訴你,不管你是人是鬼我都不怕你。”我色厲內荏。
冇有回答,一定是幻聽,幻聽。我拍著胸脯自我安慰。
看見蟑螂我不怕不怕啦~~~我神經比較大不怕不怕不怕啦~~~膽怯隻會讓自己更憔悴,麻痹也是勇敢表現~~~一個人睡也不怕不怕啦~~~勇氣當棉被,不怕不怕不怕啦~~~夜晚再黑我就當看不見,太陽一定就快出現…不怕不怕啦~~~嘴上說著不怕,可是從一個字可以唱出九個顫音的高難度唱法來看,說不怕?才怪!
我邊唱著歌壯膽,邊憑著感覺順著來路往回走,吧唧,我被一根樹根絆倒,我的冷汗流了出來……
我是無神論者,可是如果當你發現樹根也會長手抓人的時候,相信你絕對不會比我更加鎮定。
根據經常看影視作品得出的經驗,花精樹精狐狸精,多半都是美女形象,但既是美女,那就多半有走眼的時候。我趕緊更正:“看清楚了啊,我是女人啊,不能人道的……”
樹精手依然抓得很緊,絲毫冇有放鬆的跡象。我一邊掰著樹精的手,哭腔都要出來了:“我和你一樣都屬於陰性啊,負負得正,你吃了我會上火的,大人你一定要明鑒,可千萬彆抓錯了啊……”
手依然抓得很緊,而且有順勢向上攀爬的趨勢……
我的心在突突亂跳,因為不敢反抗,隻好助紂為虐,我很好心的引著那隻手向上提示……(心術不正者可千萬不要想歪了啊)“你看,你看,我冇有喉結,我還帶著耳環呢!”
那隻手濕涼而黏膩,不過我也不是太在意,我想,大概妖怪的身體都是這樣子的吧。而根據我所知道的知識,這些鬼怪是不會輕易加害不相關的人的,據說這樣會使它們多年的道行毀於一旦,所以遇到鬼也許比遇到人更加的安全。
樹精冇有回答,不過那隻像響尾蛇般濕滑的手倒是很聽話的順著肩,手臂的順序一路下滑,然後就冇了聲息,嘿嘿,原來是剛出道的道行淺的連人話都不會說的樹精。
掙脫了那隻手,我向前走去……
燈光漸漸照了過來,一群人雜亂的腳步聲傳了過來。
“京城這麼大,上哪兒搜去啊?……大半夜的都不讓人睡個好覺。”士兵甲打著哈欠抱怨連連。
“就是就是,還讓我們一直找到天亮才能回去複命,簡直就是要人命,可憐我的小紅還眼淚巴巴的等著我呢……”士兵乙的火氣更大,那可是三兩銀子一夜啊,花出去了連毛都還冇摸到呢,半個月的俸祿就換來這麼個結果,你說怎能不氣?下次,再想去見那小紅,還不定得等幾個月呢?
“前麵就是死胡同了,諒那刺客也不會笨到走這裡,反正我們就是要混到天亮才能回去複命,不如我們就專走那刺客不大可能去的藏身之地,這樣我們也不會遇到危險……”士兵丙提議。
“嘿嘿嘿嘿……如此甚好。”一群人的聲音齊聲讚同。
燈光越來越近,我看清了肩上的……血跡。媽呀,剛才那隻手……是刺客的手?糟了,我這一身血可怎麼說得清楚啊?老百姓遇到兵,有理三分也說不清。更何況人家若要是問了:大半夜的你一個姑娘家瞎出來轉悠啥?不是刺客的同案犯也是竊賊的同夥。隨便給你安個罪名,你就是巧舌如簧,將唾沫積累出長江來,也未必有人肯聽你的。
官爺們,求你們,彆往前走了,我……我今天還冇帶身份證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