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誰家天下(五)
鄭宇早已在懷疑這兩個人來此的動機。現在,聽著這位孟華孟祖安的挑釁,一個念頭閃電般地劃過鄭宇的腦海。
這個世界,真正絕對的理想主義者畢竟太少了。通過青年黨的事件,鄭宇已經意識到,這些革命黨在打著什麼樣的算盤,無非就是想要趁著日俄對華開戰,在國內借機生事,渾水摸魚。這個憤青模樣的青年知識分子,搞不好就是青年黨或者其他革命黨派來拉攏李達的說客。再往深一層想,他們選在這個時候來找李達,怕也絕非偶然。麵對自己,這人這一番冷潮熱諷,恐怕是彆有用心。如果自己勃然大怒,當場失態,李達對自己自然是印象大損,那些挑唆這個憤青的幕後勢力就要拍手稱快。如果自己惱羞成怒,在俄國安排人員真的下手害了這書生,乃至李達,恐怕更是墮入轂中,對方正好大做文章,讓帝國政府聲名狼藉。
鄭宇在心中暗暗冷笑,轉過頭去擺了擺手,示意身後的衛士不要動也不要說,隨即轉回來,默默地看了孟華一會,卻點了點頭:“祖安兄,你所言中國人之骨氣和脊梁,中國人之不為奴才,在下深許。不過,我敬先生,乃敬先生之才學和情懷,非為招攬奴才。而我之為人,也從不以他人為奴才,隻以平等自由之人待之。”
“國家有憲法,有體製,我的身份,自有國家法度確定和維護,卻不是您幾句口號,我就不是人,而是僵屍和木偶。”鄭宇平靜地說道,“我國憲法規定,皇帝為帝國至高無上之最高統治者,神聖不可侵犯,帝國皇帝可指定任何數量的帝國公民為其繼承者,不限成年與未成年,不限血緣。我為陛下指定之繼承人,這一切都符合憲法。國家之要旨,在於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如果您否定我的合法地位,您等於違反憲法。”
“在俄國,我國並無領事裁判權,但如果您回到國內,受到我國法律管轄,如果您依然如此,我會起訴您,違憲。”
這一下,連孟華都愣住了,似乎冇想到對麵這個他頗為鄙視的皇權餘孽會說出這樣一番話。
“也許,在您的眼裡,您是遊學歐美洞察時弊,道德純潔理想高尚的知識精英,而我不過是個骨子裡自認高人數等,傲慢淺薄的浮浪紈絝,隻是為了權勢和麵子而偽裝成一副禮賢下士的麵孔,您這樣一激,我就會原形畢露,露出袍子下麵的小來。”鄭宇輕輕搖了搖頭,“可惜,您還是看錯了我,也太小看了這個國家的開創者和統治者。雖然他們也是人,也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我並不懷疑他們對理想和信念的堅持。真正直麵專製統治者至高無上的皇權,直麵專製暴政的鋼刀,這需要的不僅僅是小資產階級的一點點狂熱和書生意氣。短短二十五年,在一個封建落後孱弱不堪的軀體上建立了這樣一個強大而井然有序的國家,這些人值得尊敬。”
“我欽佩他們,也從不否認這個國家和政府,還有太多需要改進之處,甚至需要大決心,動些大手術。但請注意,這個國家在幾乎一無所有的基礎上建立,立國方十年而已。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於求全責備,那哪有人會敢於任事。”鄭宇直視著對方的眼睛,“先生說的好,要尊重傳統,尊重現實。人民選擇了君主立憲,選擇了家父為皇帝,製定了憲法,這就是民意。您否定這一切,就是否定民意。請問您,又是什麼人,有什麼資格,質疑四億五千萬國民的選擇?您既然說人是自由的,您又為何口口聲聲先生如何,您又有什麼資格代表先生?”
“請您注意,你有表達自己思想的自由,可不等於你可以隨意侮辱和貶低他人。我可以選擇告您誹謗,告您人身侮辱,如果是國內,我還可以根據人身保護法有關皇族條款控告您誹謗皇室,汙蔑皇族,而從私人來說,我的衛士有足夠的道義理由來和您進行一定的交流和溝通,讓您認識到自己行為的不當。”
“您口口聲聲說著自由,說著民主,可自己卻想用語言的暴力殺死我。可見,您本人其實並不真的相信什麼民主自由,不過是打著民主自由的旗號,想要踩著彆人上位罷了。”
“不過,我並不是不講道理不講法製的人。”鄭宇微笑著說道,“我隻是覺得你有些可憐。所謂冇有教養不可怕,無知也不可怕,但既冇有教養,又無知無畏,還自詡舉世皆醉我獨行的耿介之人,試圖借此買名那就確實是你的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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