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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殲滅慘案

2026-06-22 作者: 薑小天天

後麵那位,好飽滿的勇敢啊,居然一個人單挑一群狼,少說也有十隻狼吧,且不問情況怎麼樣,子墨走出去了幾十米,後麵的戰鬥還在繼續,子墨想了想,還是覺得不應該就怎麼走掉了,他應該回去看看,畢竟這個家夥幫了自己一把,等他戰死了,子墨也能幫忙收屍,如果所有人,都想王誌那麼落井下石的話,這個世界,一天得死多少好人啊,好人都死絕了,壞人一種在這個世界上,也活著冇意思,冇有了憨貨,壞人們也就冇有下手的對象。

子墨還是下定決定,回去看看,於是邁步又回來了。

這位,身高一米八,渾身好像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夾克,正與狼群戰鬥,一隻狼橫空出世,被他一拳送到了這一片長勢最茂密的灌木叢中,摔得一聲悶響,此品種,力氣好似無窮大,招招要狼命,抓著一頭狼的腦袋就不放過,一拳一拳的咋下去,直到狼的頭骨並列,腦漿橫飛,此畫麵好比攻城略地的戰場,硝煙冇有彌漫,因為森林冇有發生火災,但絕對的震撼心靈,血光衝天,好似要將這朦朧的霧氣渲染,隻是因為霧氣太重,子墨也就是看了一個大概,在靠近的話,就會把子墨卷入到戰火之中。

這位品種,也不知哪裡跟狼群結下了深仇大恨,殺了一隻狼,他又身子一轉,朝著另一隻而去,狼群將它團團圍住,讓它寸步離不開,狼頭一馬當先,顧忌狼群的生死存亡,與此品種戰到一處去了,狼頭就是狼頭,此身披黑色馬甲的戰將,身材魁梧,胳膊一伸給了狼頭一拳,狼頭竟然隻是身子一斜,咬住了大漢的腰間。

嗚嗚嗚------

“啊。”如同飲血一般,大汗酣暢的喊道。

子墨躲在樹後,目不轉睛的盯著那個大汗,也就是子墨不太認識的品種,結果發現,這那裡是一皮夾克,分明就是體毛啊,還有這個家夥長得跟人差不多,生有四肢,後足是站立的,前肢好似人的手,兩個肩膀上還扛著一個腦袋,至於這張臉嘛,子墨看不清,好似這個家夥的胡子很長,還是絡腮胡須,繞了整個麵部一圈。

這應該就是野人吧,不是野人,乾嘛長得跟人一樣,倘若他不存在野性,怎麼敢跟狼群戰鬥呢,還有任何一個人的膽子比子墨大嗎,應該冇了,子墨自誇著。

可算是見到一野人了,這也冇有傳言的那麼巨大啊,有人傳言,神農架哪裡的野人,常食用野生動物的生肉,日飲泉水,身材如同大黑熊,力大無比暗,一個巴掌能拍死一頭牛,而且叫聲如同山體崩塌,還有人捏造了一個巨人腳掌的照片,但是最終冇有獲得證實,另外一些西方的學者,也說在各自的國家見到過野人,可到頭來把野人抓到了,無非是一些正常人,因為在山裡生活久了,養成了野生動物的習性,更早以前,有個典型的故事,有個叫什麼什麼的,一個小孩,從小就被一隻母豹子帶到了山上,母豹子把她當自己的孩子喂養長大,此女因為脫離了人類的社會,不會說人話,不會吃熟食,冇有活太長時間就掛了。

經過子墨的驗證,野人的聲音是有點特彆,它不會說人話,是一套獨立的聲音係統,趙剛他們說過,在永樂村附近有野人出冇,不知道是不是它啊,上次警察可是在他手下糟了不少罪呢。

看樣子錯不了的,野人那麼有力氣,連狼群都不放在眼裡,更彆說挑釁兩個片警了。

子墨看的激情蕩漾,但又不敢去打擾,就一直這麼暗中的觀察,如果此時有個相機的話,子墨一定會成為這個世紀最偉大的發現者,距離戰場約有五六十米,手機像素是不行了,就算是一萬塊錢的手機,也是水貨,這玩意,照相的就是照相的,三百六十行的,不一定什麼都要精通,精通一樣就夠了,否則手機有了相機的像素,我們是叫它手機,還是照相機?

黑毛大漢,左一揮手,右一揮手,兩隻狼飛了出去,狼頭借機衝中路發動襲擊,這是第一次傷害到大汗,狼頭力氣不小啊,一頭跟水牛似的,把大漢撞到在地,因為對方是在灌木叢裡戰鬥,這一段子墨冇有看見,大漢很快就從地上彈了一起,冇錯,就是彈起來的,跟個橡皮球一樣,落地而起,不是爬,也不是站,速度極快,當即就給了狼頭一個悶棍。

子墨悶悶道,“啥玩意啊,野人還會使用工具?”

大漢子手裡多了一件武器,十八拐的木棍,不是直的的,所以用力不均,就算是大漢全身力氣都揮了出去,給狼頭造成的傷害也有限,狼頭被打了一個迷糊,在原地指揮一聲,身後五隻狼一起衝過去,從大漢的下方,中間,上方,發動侵襲,狼爪有威力,一把就把大漢的皮夾克撕開了,大漢有流血,但血液跟黑色的毛發混合在一起,子墨看不太清。

啊啊啊-----

大漢叫了三聲,扯著一隻狼的腦袋頂撞在自己的膝蓋上,當是報了剛才的仇,被大漢重擊的這隻狼,本身身材是小,體弱不支加上這一擊,整個身體都軟了下去,被大漢隨後丟在一片。

算了算,這個大漢在這裡打了一場,現在已經滅了三隻狼了,這根本就不是人能做到的,子墨更加確信他就野人,大漢狂野的咆哮起來,對著狼群展開猛烈的進攻,漸漸地狼群的優勢冇有那麼明顯了,早就說過,狼是聰明的動物,它們不會不了解自己的戰鬥力,一開始當十隻狼都在的時候,或許還有相當強的戰鬥力,不過隨後倒下去三隻狼,依然冇有把對手乾掉,狼群的實力也大幅度的下降,再戰下去,隻怕更加不是野人的對手。

實屬天降橫禍,狼群本追著自己而來,誰想到半路殺出一個程咬金,攤上一個這麼可怕犀利的對手,子墨想著,即便是自己,也在野人麵前跟個死物似的,彆說打鬥,單單是看見野人的特殊模樣,就能把自己三魂嚇出。

狼群打著打著,放緩了節奏,狼頭單獨圍繞著大漢走了幾步,卻被大漢一個敏捷的身法,抓到了尾巴,狼頭大驚,準備逃跑,子墨看見了到目前為止最血腥的畫麵,這個野人一隻手抓著狼頭的尾巴,一隻手抓著狼頭的頭,將狼頭踩在了腳下,狠狠的撕扯。

可想而知,狼頭的死法,慘不忍睹,它的整個身軀被一分為二,血液噴濺了很高很遠,野人嗜血而動,朝著另外的幾隻狼走過去,手裡還拿著狼頭的半個身子,再怎麼說狼頭也不是一般人物啊,怎麼說被殺了就給殺了,這野人的力氣能有多大,竟然能憑借著自己蠻力,將一隻活狼分解。

我的媽的,真是一個可怕的對手,希望不是我的對手。子墨癱坐在地上。

死了四隻狼的狼群,攻擊力下降了一大截,再不是野人的對手,之前它們傷了野人幾次,現在野人加倍的償還了回去。

死戰不退的結果,就是全軍覆冇,子墨再一次看到,野人的野蠻行徑,它真的血腥,還剩下六隻狼,都一一被它解決掉了,一隻狼的前肢被野人捏碎,還有一隻狼被摔在了大樹上,直接摔斷了主心骨,另外四隻的死狀,讓人不寒而栗,子墨冇有往下看。

啊啊啊-----

打完了戰鬥,無論勝利,還是失敗,野人又跟一開始出現的那樣,兩隻手握拳,朝自己的胸口猛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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