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燒雞 2
地點已經定下來了,徐老年的家現在冇有人住,而且還有現成的鍋灶,不過徐老年家的火炕被子墨扒了一通,不知還能升起火來嗎?
“林子,你趕快收拾一下,先去看看!”子墨去過鄉下,明白鄉下人做飯用的鍋灶是和火炕相連的,在北方這樣的聯合較為常見,徐老年家也是如此。
啥-----?
林子微微一愣,“我不去,我才不去呢,外麵下那麼大的雨,你小子玩我。”
“我草,你真不夠仗義,我是先讓你去瞅瞅徐來年的鍋灶還能用不,這樣總不過分吧,難道真要打擾其他村民,帶上雨具,三四分鐘的時間,你囉嗦什麼。”子墨把林子拉到牆角小聲地說,這件事要秘密的進行,不想讓彆人知道,隻怪子墨囊中羞澀。
林子冇有辦法了,這麼多年,冇上過刀山,冇下過火海,老虎屁股也冇得摸過,就是渾水跟子墨趟了不少,也不在乎多這一次,“那行,我這就走,到時我有一個條件。”
“啥條件啊?”子墨就知道林子是賤骨頭,冇有好處的事他才不會做。
“一盒十塊錢的中南海?”林子伸出一隻手指道。
子墨收起林子得手,伸出一個半手指,“抱歉,十五元。”
林子傻笑道,“哈哈,我竟然忘了,這個酒店是非洲移民過來的。”
“少羅嗦了,快點去,卯足了勁跑過去,五分鐘就回來,我還有其他事要辦,切記到哪看一眼就回來,然後我在安排。”林子從牆角處走出來,心道,這是三個人女人,不愧是女人,換個衣服,難道還要化妝不成,去了田雪的閨房這麼長時間。
“乾嘛不直接讓我和張浩一起過去,弄完了不就得了,就不怕麻煩?”
子墨也是為了探探徐老年家的情況,這燒雞的手藝自己是不會,可是心意卻是自己的,子墨要親力親為才行,拿上雨傘,把林子推到門口,看著外麵的大雨熏黑了夜,不見火光,子墨輕聲道,“我自有安排,你快去吧,路上小心。”
林子甩門而出,走進雨夜,消失了蹤跡。
張浩見到林子出去了,到子墨身邊問道,“他這是乾嘛去了,東西都準備好了冇有?”
拍著張浩的減胖,子墨笑道,“放心吧,這小子不是拉屎去了,乾正經事,材料齊備,就差你這個大廚出手了。”
張浩是一知半解,嘴上卻說著另外一件事,“子墨,眼下天黑了,我覺得是不是讓村長等人回去休息了,今晚這樣平靜,不見得會出現什麼情況。”
這倆老頭,聚在一起,像是早些年在終南山上聚會一樣,品著茶說著話,忘記了時間已經到了夜裡九點半。
子墨心道,是啊,村長留在這裡也無濟於事,老人家了,身子骨弱,還是趁早回去才好,這雨一夜也不會停止,天上的雲都積壓在永樂村的上空,不淋漓儘致很難撤走的。
子墨手插在兜裡,做了一個手勢,“你說的是,這一夜是難得的平靜,大家要好好休息,可你彆忘了你跟我的約定,你可是我的廚師,我是不會放你走的,這樣吧,你去喝茶,我去跟村長說。”
滅破道長把這些年的曆練跟村長談著。
南山打過虎-----
北山捉過鬼-------
遇到了千年道行的老妖婆-------
聊齋上的奇異事件---------
最重要的是永樂村的龍脈,滅破道長為了這個而來--------
“兩位談著呢?”子墨湊過去,不切合時機的說。
“啊,子墨來了,快點坐下。”村長客氣的道,這一套,子墨是不會受用的。
“不了,我到這裡來是想告訴村長一聲,現在天色已經太晚了,被讓家裡的大娘等急了,趕明個兒,村長再過來跟滅破道長說話,子墨一定不攔著。”
看著牆上的掛鐘,村長恍然道,“子墨有心,說的是,天色太晚了,我這把老骨頭,要早些休息才行,這樣吧,滅破道長,你跟我說的,我也要回去認真的揣摩一下,在這裡就告辭了,明天再來拜會?”
拂塵不離手,滅破道長微微道,“也好,村長我跟你說的你都記下了?”
“一清二楚,事關重大,還是要謝謝道長!”
嗬嗬嗬------
滅破道長從大口袋裡掏出一張紙,又或者說是一張靈符,交到村長的手上,小心的說道,“今日永樂村不會太平,村長要保重,這張另附戴在身上,可在關鍵時候保護你的周全。”
老道士就是這樣,隨隨便便,掏出一張靈符送給有緣人,不是子墨下逐客令,一會大夥都走了,就冇有人跟村長結伴而行了,這樣難免讓人不放心。
“道長,我讓張浩送村長回去,你就放心吧。”子墨攙扶著村長。
“路上小心。”滅破道長,不放心的說。
風雨交加,幾多春秋,幾梭煙雨,村長麵對哭號的狂風,表現的老辣淡然,把靈符收好,走到門口道,“子墨,酒店裡就交給你了,我先回去。”
“讓張浩送你。”子墨道。
“不必了,我雖然是老眼昏花,但我記得我走過的路,你還是讓大家都散了吧,明天還有更重要的事呢。”村長執意道。
子墨卻叫來張浩,“張浩,村長一個人走夜路我不放心,你帶上雨傘把他送回去吧。”
張浩冇有拒絕,“那好,我回頭趕回來,你得等我。”
子墨在張浩後背拍了一掌,“我不等你,我媳婦吃什麼?”
推開門,冷風闖進來,吹了子墨一個透心涼,心飛揚,子墨輕聲說了一聲,“我草,真冷。”
村長和張浩走了,子墨關上門,回頭發現一個穿著製服誘惑的美女站在自己的身後,那是一身標準的酒店職業裝,上身是白色的襯衫,下身是短裙過著膝蓋,一雙黑色的皮鞋,顯示這個女孩的秀美芊足。
子墨表情奇怪道,“初夏,你這是要參加什麼演出嗎,穿成這樣?”
咯咯咯------
初夏捂著嘴笑,“咋了,老公我穿這身好不好看。”
初夏就是穿著乞丐服也是美女。
“當然好看了,這是田雪給你選的?”子墨就在嘀咕,這田雪到底要搞什麼,要把自己媳婦打扮的跟個雞似的,肉眼一眼,冇有錯啊,這就是酒店裡的公關,子墨不是很喜歡初夏穿成這樣,規規矩矩的冇有一點體統不說,看上去還特彆的彆扭。
子墨不會審美,但並不是分不開什麼是順眼,什麼是不順眼,正如人穿衣服,要嚴肅的尊重色彩調和,比如說,紅配藍招人煩,黑白配有心意等等。
“不是,這是我自己選的,我隻是借穿一下而已,我見這身衣服好玩,就穿出來給你看,你是不是不喜歡啊,那我去換掉好了。”初夏乖巧的說,子墨就是喜歡。
但子墨不會妥協,溺愛和引到是兩碼事,“初夏,不是我不喜歡,你喜好什麼是你的決定,但往往我們覺得好奇的東西,都不是好東西,正確的東西,才會時常出現在我們身邊,你去換了吧,乖!”
初夏嘟嘟嘴,拉著宛婷往後走,嘴上道,“知道啦,我們女人這輩子就是命苦,穿漂亮的東西,不是給自己看的,是給男人瞅的,正是因為我們心目中有那個屬於自己的白馬王子,才希望在亂世紅塵裡用花一樣的顏色吸引他。”
嗯嗯嗯------
宛婷應和著,“初夏,你說的冇錯,世界上總是有那麼多自以為是的白馬王子,實際上他們卻不知道,他們有多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