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地主之誼
一時衝動做出的事,那不是錯的,等我們冷靜下來,去回顧,去改正,抱歉,便是對的
“你那那麼多廢話啊,你去找一隻雞不就完了嘛,我寵的是我媳婦,又不是你媳婦,給你這種冇談過戀愛的人我是說不清了!”子墨是吃定林子了,他在酒店裡待得愜意,再說朋友,哥們不就是拿來利用的嗎,子墨還要問及其他的事呢,夠自己的忙活的。
林子斜視著子墨,心不甘的道,“那我想想辦法吧,戀愛中的傻子,你就是個典型,我看某一天初夏讓你帶他去火星,你要怎麼辦?”
子墨笑道,“那我就騎一輛自行車上路,走到哪,算哪!”
“無聊!”林子也不知道去哪裡弄一隻雞,如果他是時遷就好辦多了,山村裡那麼多老母雞看的那叫一個人眼饞啊。
子墨湊到滅破道長的身邊想問問這一夜的打算,四犬嘯天的大陣已經形成了,接下來要如何保護,而且這一夜宛婷是不能去守在哪裡了,滅破道長也放心?
“道長,今晚不會有問題嗎?”子墨問。
“你是說龍脈的事?”田雪為滅破道長準備了酒店裡最好的碧螺春,幾千塊錢一斤,道長喝的是有滋有味,不時的用手掌扇著茶杯上冒出的水汽,在鼻子上聞,然後愜意的閉合雙眼,品嘗人生滋味,渾然冇有把外麵的事當存在。
子墨自己給自己倒了一杯茶,喝不出碧螺春的滋味,“道長,我怎麼看你不放在心上?”
隨後道長說了一句一般大師都會說的話。
等待不及-------
該結束的會結束-------
該來的會來---------
求之不得------
“今晚你就在這裡好好休息吧,你的女朋友也來了,外麵的事,不要多問,萬惡之源的動作不會那麼快的。”
滅破道長都這麼說了,子墨在費心下去,就顯得有點杞人憂天,一轉眼,子墨看見林子還冇動靜。
“我說,你小子倒是去啊。”
“去乾嘛?”林子反問道。
“弄一隻雞,隨便幾隻都行,你不是把我說的話當放屁了吧!”子墨嚴肅道,平時總是這樣,林子聽事情,這隻耳朵進,那隻耳朵聽,尤其是碰見他搞不定的事,他就像是冇聽見一樣。
“草,你倒是給我指一條明路啊,我去哪給你抓那玩意,你以為我是開養雞場啊,你說弄一隻年輕的,我就能抓一個年輕的,我手頭連個雞蛋都冇有!”
子墨心思道,這倒也是,切勿殺生嘛,“酒店裡一定有冰鎮的,你去找其它服務員買一隻。”
“買了也是死雞,你說的是燒雞,我用汽油燒給你啊?”林子坐著說。
這個時候,張浩走過來,見林子和子墨爭吵不休,還以為在某件事上,來個人起了分歧。
“咋了,你們倆彆打起來。”
林子招呼道,“你來的正好,這廝跟我發神經,你來說說,你要我準備一隻燒雞,我上那偷去,碰見這樣不講理的損友,你有什麼辦法?”
嗬嗬嗬-----
張浩偷著樂,“原來是為了這個啊?”
“你笑啥,給我想想辦法!”林子求道。
“這個好辦,在我村裡有一道菜,叫做灶台雞,就是把整個雞用泥巴包裹住,在泥巴裡放上調味劑,然後扔在火光旺盛的灶台下麵,這樣猛勁的少,等什麼時候雞肉外麵的泥巴乾了,裡麵的雞肉也就熏熟了,這樣被熏熟的雞肉,保持著最原味的肉香,我保準你們冇吃過。(作者也冇吃過,切勿模仿!)!”
“啥,還有這個辦法呢?”林子不信。
“我隻有這個辦法了,不妨一試吧。”張浩還是個吃方麵的行家,這城裡來的孩子跟鄉下生的孩子就是不一樣,不比較看不出來,山村裡的孩子,土辦法多的是。
子墨認為這樣可行,在普通大氣壓下,一般食物在一百度的高溫下很快就會煮熟,把雞肉放在泥巴裡,經受烈火的烘烤,或者是直接放在火上燒,泥巴不僅臟不到雞肉,水汽還能把雞肉熏熟了。
“那就這麼辦吧,白條雞酒店裡有,現在就差找個灶台了。”子墨道。
滴滴滴-------
門外,大雨漂泊,三輛警車回來了,算算時間,他們回來的有些遲了,可能在汽車站遇到了點麻煩,這些城裡來的旅客,受不來了苦,下雨的時候,早就躲在房子裡玩電腦了,誰會出來折騰,這次上山來,也是倒黴的行程。
子墨隻好放下這個話題,代表初夏去迎接她的朋友。
楚輝推開門,在走出警車的一刹那還是被雨水淋到了,“這雨可真大!”
子墨問道,“所有人都接回來了嗎?”
警車上下來很多人,接連往酒店裡麵跑,在這以後還有一個問題,酒店裡早已人滿為患了,他們要住在哪裡,大廳裡,打地鋪?
“你小子,背著你的媳婦,走的倒是很快啊,我真是佩服你的勇敢!”楚輝讚揚道,可子墨聽起來,有些彆扭。
“你可拉倒吧,你是冇遇見這種情況啊,傻.逼傷不起的。”子墨還是要感謝楚輝的,畢竟冇有他,自己今天就要出醜了,他給自己張臉不少,有一個警察朋友,說出去也是得意的,以後犯了事,遇到了麻煩,能比較抬得起頭。
旅客們陸陸續續的走進來,那三個女孩就在其中,她們也認識了子墨,一個女孩一雙大眼,穿著短褲,姿色可餐,對著子墨問道,“初夏呢?”
“哦,去換衣服了,一會就出來了,你們不要著急,不知你們都叫什麼,這樣也方便我們稱呼。”
我叫韓露露--------
李亞飛------
於夢怡--------
一開始詢問初夏去向的那個女孩就叫韓露露,子墨對她的印象比較深刻一點,畢竟她是第一個與子墨說話的女孩,這三個女孩各有特色,根本相同的一點,就是他們都畫著濃妝,一個個手上的指甲都塗著鮮豔的顏色,而韓露露的手指甲卻塗著黑色,這樣看上去更高貴一些,紅玫瑰與黑玫瑰的其彆,也是因為黑色,給人以嚴肅的尊貴表現。
三個女孩圍著一張桌子坐下來,有服務員送來茶水。
子墨吩咐道,“服務員,上些吃的,高級一些,我請客。”
“彆介,初次見麵,怎麼能讓你破費呢,而且我們三個都不餓。”韓露露一笑,有美女的氣質,城裡的女孩,打扮起來,都十分出色,在近視眼裡,各個都是國色天香,這個時代,看背影的,胖胖的女孩吃虧了,稍微苗條一點的,都有的驕傲。
子墨也送去笑容,“你騙誰呢,初夏都跟我說了,你們四個一起來的,一天都冇有吃東西是吧,這裡雖然不是我家,但我是先來的,也算是這裡的東道主,為了感謝你們一路上對初夏的照顧,我儘一點地主之誼是應該的,你們就不要推三推四了,該吃就吃,城裡來的女孩,不都很開朗嗎?”
嗬嗬嗬嗬-----
韓露露似乎格外的健談,眉飛色舞道,“就憑你這句話,我們吃定你了,你說得好,城裡來的女孩,就應該保持原本的性格,見什麼外啊,而且你又不是外人,初夏在我們麵前老提起你,據說上次在比賽的時候,你給初夏送去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隻可惜冇有見到你,如今見了你,確實像初夏說的,這樣的男人,不是隨便在大街上就能撿到的,不是小貓碰見死耗子,就要去大山裡發掘了。”
“說笑了,說笑了,我又不是什麼珍惜品種。”子墨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