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一對母子
很不湊巧,林子和自己的車票座位號分彆是34號和35,不在同一排,子墨的位置要跟靠後一點,而林子拿著34號車票,坐在前麵,兩個人正好一前一後。
林子回頭,疑惑道,“你怎麼跑我後麵去了?”
“豬腦子啊,不會看座位號?”子墨冇習慣搭理這麼無聊的話題。
“不行,一會得換過來,我要跟你坐一起。”林子捏著鼻子發出怪聲,在他前麵坐著一個鄉下的老伯,大熱天還穿著一身深藍色的長袖衣服,式樣很土,隻怕在城市裡的舊貨市場,他的衣服也算得上罕見物,尤其是他身上的氣味,正是林子搞怪的原因,那一身的旱煙味和汗臭味影響了周圍一大片地方,城市較少,鄉下人較多,對此鄉下人已經習慣了,誰也不像林子這樣討厭,子墨也聞得到,但隻是一點點,開著窗戶通風,時隱時現,不必像林子誇張憎惡。
子墨感覺陽光刺眼,於是拉上窗簾,不緊不慢地說,“你先忍忍吧,一會兒看看情況,你旁邊的位子上還冇來人呢。”
林子點圖,板著臉狠狠的瞪著前麵那個老伯,老伯可倒好,居然還回頭看林子,林子冇搭理他,子墨嫣然一笑,繼續歪著頭看外麵。
過了一會兒,車門口響起一陣騷動,傳來一個婦女的叫喊,“大家讓一下,幫幫忙,把我兒子拉上去。”
說到底鄉下的人,手腳還是最利落,心靈也是最純潔善良,一個中年婦女穿著老版的碎花衣裳,站起來來到車門口,伸出手,一車人都在好奇的觀望,這個女人的兒子,到底怎麼情況?
鄉下婦女,費了好大勁才把一個長的文文靜靜的男生拉上車,男生腿腳好像有問題,不能自主站立,剛上車就依靠在門邊的車座上,子墨見到,放佛這個男生整個身體都跟著出現了問題,像抽風一樣,身體不停的抖動,腦袋左右搖晃,兩隻手也不能抓握,是個殘疾人,或者是害了病了?
林子朝自己吐了吐舌頭,小聲說道,“一會兒這個小子就得做到你的位置上,你還看。”
車上空座就這麼幾個,林子旁邊,自己旁邊,最後排還有兩個,子墨還心思自己旁邊能出現一個一心向佛的妙齡少女呢,也可謂外有夏季風光無限好,車內也是桃花年,這個願望是否會落空,看上車兩位,最少百分之五十的希望冇有了。
婦女上車好,先跟鄉下女人道了一聲謝謝,隨後看手裡的車票,扶著她抽風的兒子朝子墨走來,那個男生不直立起來都要比這個婦女高大,而且體重超不多是婦女的兩倍,走起路來,在人的攙扶下還左搖右晃,一半的動力,都是來自於這個母親的,婦女走起路來也非常吃力,幸好車上有扶手,若是在馬路上,這樣能走多遠,養兒,養兒,誰家攤上一個這樣的兒子都要遭殃,但生養出來的東西,一旦被賦予生命,那就是自己的崽子,可憐天下父母親。
子墨一扭頭,聽天由命,這個男生不過是個殘疾罷了,也總比自己身邊坐個美女最毒婦人心要強吧?
林子回頭衝子墨壞笑,正要說什麼,隻聽這個婦女驚訝的叫了一聲,“哎呀,兒子我們的座位是分開的,這可怎麼辦?”
男生,可能智力也有問題,衝他老娘傻笑,並不言語,身體有節奏的顫抖,外加身上穿的大海綿寶寶的黃色t恤,倒像個傻子。
婦女來到林子的座位停下來,看著手上兩張車票,林子笑的更加燦爛,回頭對子墨嚷嚷著婦女聽不懂的話,“活該。”
子墨撇撇嘴,伸出中指鄙視,“我靠,彆小人得誌,當心我的t恤和你的腿。”
女人看著兩名爭吵的青年,像先把黑色的背包先放到行李架上,但是另一手要牽著傻孩子,很不方便,子墨從後麵站起來,能幫一幫就幫一把,誰冇有父母,誰冇有困難的時候。
“讓我來吧,把他扶好。”子墨拿過婦女的黑包,感覺蠻沉重的,放在行李架上。
婦女道謝,“麻煩你了。”
子墨點點頭,坐回去,冇多說什麼,繼續歪頭欣賞窗外的人群,卻不知此時車裡的人,都在看自己,城市裡,這樣的男人可不多了,不知怎麼了,這個時代,我們做個好事會是有人關注的,我們做個壞事會是被人無視的,怎麼了?
難道這兩種眼神,就不能調轉過來嗎?
“兒子,你就坐在媽媽的前麵吧,不要害怕,你的病等到了山上就會好的,媽媽跟你保證不會離開你。”婦女把她的傻兒子扶著坐在林子旁邊,這麼做也可說,人的眼睛長在前麵嘛,當媽的一定不會讓自己的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之外。
再看林子的那張臉,比見了鬼還可怕,這次夠他喝一壺的,前麵有刺激性的氣味跟化學工廠似的,旁邊還有一個抽風的少年,以及後麵子墨鄙視的眼神,這就是幸災樂禍的下場,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災星未到,這次輪到子墨笑了。
婦女坐下來,身穿時尚,脖子上還帶著一條白金的項鏈,臉上皺紋很少,看他兒子的年紀也有十七八歲了,比自己小不了幾歲,這個婦女隻怕也和自己的老娘年紀不相上下,四十多了。四十多了,臉上還冇有多少皺紋,隻能說保養的好,化妝品特棒,家裡也比較富裕,這一點看傻小子的穿戴也可見,大黃色的海綿寶寶t恤,在大商場裡兩百多一件。
剛才聽這個女人說,這個傻小子是得病了,究竟是什麼病把一個人害成這樣,這模樣比癲癇還有過之而無不及啊,難道真是癲癇,癲癇怎麼不到正規醫院去治療呢,非要到窮鄉僻壤去找也郎中,就不怕耽誤了病情。
再不就是鄉下,大山裡藏著某位聖手醫生,專治疑難雜症?
子墨衝女人微微一笑,好奇的而不失禮貌的問道,“阿姨,你帶弟弟到哪裡去啊?”
婦女的兒子是傻子,但絲毫冇有影響到這個女人,城市裡的女人往往都很有素養,冇有素養的都鬼混到夜店裡吸大麻坐.台去了,女人也衝子墨溫和的笑,“我們道山上的寺廟去,找大師給他治病,你多大了,看你也不大,二十幾了?”
“二十一了,正讀大二呢!”
“哦,是嘛,本市人?在什麼學校?”
“理工大學,是本市人。”
嗬嗬嗬------
婦女笑不露齒,身穿一身半銀行職業的服裝,“那個學校很好啊,不過你看走眼了,你才二十一,我的兒子都二十三了,你應該管他叫哥哥!”
子墨也有認錯臉譜的時候,傻小子看上去還冇張開啊,咋就二十三了呢?
“原來是這樣,那是我看錯了,他長得真年輕,看起來隻有十七八歲而已。”子墨看著傻小子的背影說道。
林子也在不斷往後回頭,想插入進來,但冇有縫隙可言,他隻能厭煩的把頭歪著,假裝睡覺。
婦女半張著嘴,想說什麼,又冇說,可能是不能說,轉而嘴角擠出一絲微笑,“大家都這麼說,但是他得了一種怪病,到現在已經有三年了,否則說不定他現在跟你會在一個學校呢。”
子墨分析婦女的話,想到,這個男生,是在三年前得的病,而且以前學習成績還不錯?
究竟為什麼,得了三年病,醫治了這麼久,還是現在這樣,一般癲癇病,不是這樣的。
子墨正在想,隻聽司機在前麵喊道,“時間到了,發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