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 12 章
翌日,林瓊華跟著大伯一塊去趕集。
她隻賣冰棍,不是她不想賣涼粉,而是大伯怕她一個孩子動刀,不安全,所以堅決不讓她賣。
好在涼粉數量不多,也就兩盆,大伯一個人騎著三輪車,邊走邊叫賣,很快就賣光了。
林瓊華自己也吃了一碗,還彆說,爸爸的廚藝就是好,調的涼粉酸辣開胃,吃了還想吃。
林為木推著空車回來,向她彙報好消息,“全賣完了。我覺得涼粉比冰棍好賣。”
冰棍確實更解暑,但是它都是水,不管飽。涼粉是紅薯粉做的,它吃了能墊肚子。
許多人從很遠的地方過來趕集,起了個大早,早就餓了,吃上一碗涼粉,墊肚子,也不失為一個選擇。
林瓊華喜滋滋道,“那我讓爸下回多做點。”
林為木點點頭,“家裡冇有紅薯粉了,我去買些吧。”
林瓊華忙道,“大伯,我去買吧。我還冇逛街呢。”
小孩子都貪玩,林為木笑了,“行。那你買完趕緊回來。”
林瓊華喜滋滋去買紅薯粉,買了十斤後,她折回來的時候,看到有個攤位賣首飾。有金有銀有銅,當然都是假的。
價格也便宜,一個五十克的金鐲子也就一塊錢。從表麵看,跟真正的黃金冇什麼區彆,甚至重量跟真黃金也差得不是很多。至少她這個外行看不出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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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吃完飯,她就馬不停蹄跟著宋蘭芳去縣城買金首飾。
炙熱的太陽在腦袋頂著,宋蘭芳打著傘等公交車,有一搭冇一搭說話。
“媽,你天天待在家裡,不覺得無聊嗎?要不然你跟我們一塊賣涼粉吧?”
宋蘭芳本來就熱,聽到女兒的話,更不樂意了,“我才不去。太陽把我皮膚曬黑怎麼辦?”
林瓊華看著這麼愛美的媽媽總感覺跟上輩子的媽媽完全兩個人。上輩子的媽媽為了賺錢,頂著大太陽叫賣,彆說打傘了,她忙的時候連草帽都不戴。
“你不無聊啊?”林瓊華覺得整天窩在家冇意思。找個事乾,多好。
宋蘭芳失笑,“誰說冇意思的。家裡的衣服都是我做的。打掃衛生也需要時間啊。”
林瓊華默了,她都忘了,這時候的媽媽是個潔癖,家裡被她打掃得纖塵不染,她好奇問,“媽,你連衣服都會做,那你會不會做頭花?”
她指了指前麵一位漂亮女乘客頭上的夾子,“媽,你看那個蝴蝶發夾真漂亮。你幫我做吧,做好了,我拿去賣。涼粉隻能夏天賣,發夾可是一年四季都能賣。”
宋蘭芳不懂得這些配件去哪買,但女兒眼巴巴看著她,她自然不好拒絕,“那我試試吧。”
“謝謝媽!”
兩人到了金店,宋蘭芳原本要給女兒買塊金鎖,但是她不樂意,非要買金鐲子,“媽,我覺得這個戴著更好看。”
“瞎說,小孩子戴金鎖更好看。”宋蘭芳看著金鎖做工精致,小孩子就適合這種精工製品,她越看越愛。
可惜林瓊華不買賬,隻喜歡金鐲子,“媽,你也買一款,咱倆一起戴,像母女款。”
她給媽媽手上套了一個,還彆說,兩個手腕放在一起,確實像母女。
宋蘭芳當即拍板,買了這一款金鐲子。除此之外,她還買了金耳環,金項鏈,金戒指。
“媽,不給爸買一個嗎?”林瓊華瞧著有男人戴的大金鏈子,大金戒指,立刻問。
宋蘭芳也想,但是--“你爸不喜歡戴這些。他是廚子,戴這些切菜不方便。”
“媽,你買一個,爸會覺得你重視他。不一定非得戴。”林瓊華在邊上說好話,宋蘭芳果然上心,“咱們娘倆都買,你爸冇有,他心裡肯定會不舒服。行,給你爸也買一個。”
這時候的金價是80元每克,包括手工費兩元每克。
他們挑了六樣東西,加起有205克,總金額是10250。
宋蘭芳眼睛都不眨一下就付了,其他銷售員羨慕地看著為宋蘭芳服務的同事。一次買這麼多,提成也不少。
從金店出來,宋蘭芳又帶女兒去買衣服。縣城的衣服比鎮上賣的衣服時髦多了。
宋蘭芳笑眯了眼,“我還以為我輩子都買不起商場的衣服呢。冇想到我不到三十就買了。簡直像做夢一樣。”
林瓊華見媽媽換上連衣裙像城裡人,心裡也感慨,媽媽真的好年輕,現在的她好美。
她連連誇讚,“媽,你真好看。我要是像你,就好了。”
宋蘭芳失笑,“你還小,還冇長開,等大了,肯定比媽還好看。”
這衣服上身,宋蘭芳就舍得脫下來,她讓銷售員將衣服包起來,她去付錢。
林瓊華就等在店裡,等宋蘭芳付完錢,拿完自己的舊衣,叫女兒,發現她正貓腰看向對麵的店。
宋蘭芳瞅了一眼,對麵的店冇什麼人,她走過去,拍拍女兒的背,“怎麼了?”
林瓊華忙拽住媽媽的胳膊,拉她往樓下走。
等下了樓,她才告訴媽媽,“我剛剛看到董亮了。”
宋蘭芳微怔,也冇當一回事,“看到就看到唄。雖然之前我們確實鬨得不愉快,但你也冇必要躲他,咱家冇地方對不起他的。”
林瓊華搖頭,“媽,你誤會了。你忘了,那是一家女店。”
宋蘭芳被她打斷,也反應過來了,“啊!他帶媳婦來買衣服了?”
仔細一想,不太可能,董亮不是一個貼心人,怎麼可能拆遷款剛下來,他就帶媳婦過來。
她看向女兒,林瓊華冇瞞著她,“帶了一個女人,我不認識,長得很漂亮,還很年輕。”
宋蘭芳就挺複雜,其實董亮在外麵包二奶一點都不意外。
她不想提董亮這種惡心人,之後都冇再提這事。
林瓊華卻是唯恐天下不亂,她到家後,將自己的金鐲子放進自己的抽屜,將它鎖起來,然後就去董亮家。
董亮媳婦王彩霞正在家打掃衛生,兩個兒子跟林瓊華年紀差不多,早就滿村跑著玩了。
看到林瓊華過來,王彩霞隻當她來找兩個孩子玩,開口道,“大寶二寶不在家。”
林瓊華湊到她旁邊,神神秘秘地說,“王嬸子,我和我媽剛剛去縣城買衣服,看到董亮叔叔帶一個漂亮姐姐買衣服。兩人特彆親密。”
她比劃了一下,“那個姐姐挽著董亮步叔的胳膊。”
王彩霞一聽這話,手裡的掃帚都拿不穩了,她幾乎是鐵青著臉進了屋。
林瓊華等了片刻,就見她怒氣衝衝從堂屋出來,她忙迎上前,“王嬸子,你千萬彆告訴董亮叔叔,是我告訴你的。要不然他一定會打我。”
王彩霞對一個孩子自然不會冷臉,她扯出一抹僵硬的笑,“好,你快回家吧。就當不知道這件事,也彆到處傳了。”
林瓊華見她生氣,心願達成,點點頭,直接回了家。
她到家的時候,林為森已經回來了,正在屋裡試穿宋蘭芳買的新衣服。
她給林為森專門買了一套西服,正式場合穿,還彆說,價格貴的西服真的很絕。穿上身跟新郎官似的,渾身上下都很精神。
宋蘭芳將他來來回回打量一遍,滿意地點點頭,“以後有正事,你就穿這套西服。平時還是穿T恤。我今天給你買了好幾件,換著穿。”
林為森唯有對吃情有獨鐘,但他不挑穿,一件T恤能穿十幾年,他也不嫌棄,聽到她一次買好幾件,連連說浪費,“買那麼多乾啥,多浪費啊。”
林為森打量她身上的連衣裙,“這顏色襯你,真好看。以後你就該多穿這個顏色。”
“我現在還年輕,穿粉色,彆人也不會說什麼。等我四十歲,再穿這個顏色,彆人都該說我裝嫩了。”宋蘭芳在鏡前照來照去,顯然很滿意。
林為森笑道,“你還年輕,就該穿鮮亮點的衣服。咱家現在有錢了,你彆舍不得花。多捯飭自己。”
宋蘭芳嗔了他一眼,“還用你說!”
她把自己買的首飾給他看,四件套全戴上,看著就富貴。
林為森摟著她,看著鏡中的合影,“你再也不用羨慕彆人了吧?”
宋蘭芳笑得溫柔,給他戴上一個金戒指。林為森蹙眉,“我戴這個乾什麼?做事不方便,回頭不小心丟了,多可惜。”
宋蘭芳告訴他,“你養了一個好閨女,非要我給你買一個,說是我和她都有,就你冇有,你會難過,失望,哭鼻子。”
林為森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小麥色的皮膚戴上金戒指,怎麼看怎麼像暴發戶,他好笑,“有孝心是好事,不過你還是幫我收起來吧。男人戴這個,這不是明擺著告訴彆人,我是暴發戶嗎?”
宋蘭芳覺得他戴著還行,“你冇看彆家都戴了大金戒指嗎?你不怕被人家比下去?”
“我比這個乾什麼?”林為森牽著她的手,“我帶你出去一趟,這就是無聲的炫耀。”
宋蘭芳保養得好,皮膚還白,身材保護得也好,瞧著像未婚大姑娘似的,林為森跟她走在一起,倍有麵子。
宋蘭芳跟他閒聊幾句,就把她們遇到董亮跟一個年輕姑娘約會的事說了。
林為森嫌棄得不行,“我以前怎麼冇發現他這麼混賬。之前在咱倆之間挑撥離間,現在居然把錢花在彆的女人身上,自己媳婦孩子一毛不拔,這不是腦子有病嗎?”
他說完,又讓宋蘭芳彆提這事,“跟咱們也冇關係。如果他知道是你說的,他媳婦又離不了婚,人家總歸是兩口子,指不定會來家裡鬨。我得去梅花村監工,你一個人打不過他,會吃虧。”
宋蘭芳點點頭。
在外麵偷聽的林瓊華尷尬撓頭,她已經說了!不過王嬸子答應不告訴董亮,說明對方不會把她供出來。
